词义解析
本义指法律上个人或企业资不抵债、无法清偿到期债务,经法定程序宣告破产的状态。引申义可指彻底失败或丧失能力,如“moral bankruptcy”(道德沦丧)、“intellectual bankruptcy”(智识枯竭),表示某方面价值的完全崩溃。各义项间由具体法律事件向抽象比喻延伸。
英 /ˈbæŋkrʌptsi/美 /ˈbæŋkrʌptsi/
n. 名词
破产;倒闭;破产事件
本义指法律上个人或企业资不抵债、无法清偿到期债务,经法定程序宣告破产的状态。引申义可指彻底失败或丧失能力,如“moral bankruptcy”(道德沦丧)、“intellectual bankruptcy”(智识枯竭),表示某方面价值的完全崩溃。各义项间由具体法律事件向抽象比喻延伸。
源于意大利语“banca rotta”(破板凳),中世纪热那亚商人破产时,其交易长凳被当众砸毁,以示无法继续经营。英语中由“bankrupt”(破产的)+后缀“-cy”(表状态)构成。记忆时可联想“bank”(银行)被“rupt”(断裂),即银行断裂,无法运转。
法律文本中指正式破产程序,如“file for bankruptcy”(申请破产);新闻报道中描述企业倒闭事件;商务邮件中讨论财务风险;日常口语偶尔使用,但更常用“go broke”;文学作品中可能隐喻精神或道德崩溃。不同语境下语气从客观法律陈述到强烈贬义不等。
不可数名词,但可作可数名词表示具体案例(如“two bankruptcies”)。常见句型:“file for bankruptcy”(申请破产)、“declare bankruptcy”(宣告破产)、“be in bankruptcy”(处于破产状态)。易错点:与“bankrupt”混淆,后者可作形容词(如“go bankrupt”)或动词(如“bankrupt the company”),而“bankruptcy”仅作名词。
“insolvency”指资不抵债的客观状态,常作专业术语;“liquidation”侧重清算偿债过程;“failure”泛指失败,不特指财务;“bust”口语化,如“go bust”。选用时,“bankruptcy”强调法律程序,“insolvency”更偏财务状态,“liquidation”强调执行环节。
中性偏贬义,正式语域。常见误用:将“bankruptcy”误作动词(如“he bankruptcied”),正确应为“he went bankrupt”。注意“bankruptcy”不可与“bankrupt”混用,后者可作形容词或动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