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义解析
renowned 的核心含义是“著名的”,指因卓越的品质、成就或贡献而在较大范围内被广泛知晓和尊敬。其本义强调“名声被反复传扬”,即名声在外,且带有积极褒义。引申义可指“有声望的”,更侧重社会认可和尊敬,如 a renowned scientist(著名的科学家)。此外,也可用于物或地点,如 a renowned university(名校),表示其因历史或质量而享有盛誉。
英 /rɪˈnaʊnd/美 /rɪˈnaʊnd/
adj. 形容词
著名的;有声望的
renowned 的核心含义是“著名的”,指因卓越的品质、成就或贡献而在较大范围内被广泛知晓和尊敬。其本义强调“名声被反复传扬”,即名声在外,且带有积极褒义。引申义可指“有声望的”,更侧重社会认可和尊敬,如 a renowned scientist(著名的科学家)。此外,也可用于物或地点,如 a renowned university(名校),表示其因历史或质量而享有盛誉。
renowned 源自古法语 renomer,由 re-(反复)+ nomer(命名)构成,意为“反复被提及”。其词根 -nown 与 name 同源,故记忆时可联想“名字被反复提起”,即“闻名”。现代英语中,renowned 与名词 renown(名声)直接相关,后者来自盎格鲁-诺曼语。
renowned 常用于正式场合,如学术写作、新闻报道和文学作品中,带有庄重、褒扬的语气。在学术写作中,它形容领域内公认的权威,如 a renowned scholar;新闻报道中用于介绍杰出人物或机构,如 a renowned artist;文学作品中可渲染氛围,如 a renowned city。在日常口语中较少使用,因其偏正式,若使用则略带夸张或幽默。商务邮件中偶尔出现,用于凸显合作方或公司的声誉。
renowned 是形容词,通常作定语或表语。作定语时置于名词前,如 a renowned author;作表语时后接介词 for 或 as,如 be renowned for(因……而闻名)、be renowned as(作为……而闻名)。易错点:不可直接接宾语,需用介词;且无比较级和最高级,因为“著名”本身已是极端状态,但口语中可能出现 more renowned,虽不规范但偶见。
renowned 与 famous、well-known、celebrated 近义。famous 最通用,中性,可褒可贬;well-known 强调“广为人知”,不必然带褒义;celebrated 强调“受庆祝、受赞美”,褒义强;renowned 则更正式,强调因卓越而受尊敬,语气最庄重。选择时,若需正式褒扬,用 renowned;若仅指知名度,用 famous 或 well-known。
renowned 属于正式语域,常用于书面语和正式演讲,在日常对话中可能显得过于庄重。它是褒义词,不可用于形容恶名。常见误用包括:与介词搭配错误(如误用 be renowned with);或将 renowned 与 notorious(臭名昭著)混淆。另外,renowned 不用于否定句表示“不著名”,此时应用 unknown 或 obscure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