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义解析
本义为“因为……而被知道”,强调某人或某物因特定原因被公众认知。引申义为“因……而闻名”,更强调正面或显著的声誉。例如,一个城市可能因美食而闻名(be known for its food),一个人可能因才华而闻名(be known for his talent)。该短语在正式和非正式场合均常用,但正式场合更强调公认的成就。
英 /bi nɔːn fɔː/美 /bi nɔrn fɔr/
v. phrase
因…而著名;以…闻名
本义为“因为……而被知道”,强调某人或某物因特定原因被公众认知。引申义为“因……而闻名”,更强调正面或显著的声誉。例如,一个城市可能因美食而闻名(be known for its food),一个人可能因才华而闻名(be known for his talent)。该短语在正式和非正式场合均常用,但正式场合更强调公认的成就。
“known”是“know”的过去分词,源自古英语“cunnan”,意为“知道”。“for”表示原因或目的。整个短语结构为“be + known + for + 名词/动名词”,字面意思为“因……而被知道”。记忆时可联想“被知道的原因”即“闻名之处”。
该短语广泛用于日常口语、新闻报道、学术写作和商务邮件。口语中语气轻松,如谈论名人或地方;新闻报道中用于介绍人物或机构的成就;学术写作中常描述研究领域或贡献;商务邮件中用于介绍公司或产品的特色。语气中性,不带强烈褒贬,但通常隐含积极意义。
这是一个系表结构,be动词后接形容词known,再接介词for。常见句型:1. 主语 + be known for + 名词/动名词,如“She is known for her kindness.”2. 可用于被动语态,但本身已是被动形式。易错点:介词用for而非as或to。for后接原因,as后接身份,to后接对象。注意与be known as(作为……闻名)和be known to(为……所知)区分。
be known for强调因某个具体特征或成就而闻名。be famous for语气更强,多指广为人知且常含褒义。be renowned for更正式,指因卓越成就而备受尊敬。be notorious for则指因负面事情而臭名昭著。选择时根据语气和褒贬色彩:一般介绍可用known for;强调知名度用famous for;正式敬仰用renowned for;负面用notorious for。
该短语语域中性,适用于大多数场合。通常不用于贬义,若描述负面特征需用notorious。避免与be known as混淆,后者后接身份或名称。在写作中,注意主语与for后内容的一致性,确保因果关系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