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义解析
本义指在法庭上正式回答指控时,被告人明确表示承认自己有罪。引申义可用于一般场合,表示坦白承认错误或过失,但较少见。在法律语境中,认罪可能带来量刑折扣,因此与拒不认罪相对。
英 /pliːd ˈɡɪlti/美 /pliːd ˈɡɪlti/
v. 动词
认罪;承认有罪
本义指在法庭上正式回答指控时,被告人明确表示承认自己有罪。引申义可用于一般场合,表示坦白承认错误或过失,但较少见。在法律语境中,认罪可能带来量刑折扣,因此与拒不认罪相对。
plead 源自古法语 plaidier,意为“辩护、请求”,最终来自拉丁语 placitum(意见、法令)。guilty 源自古英语 gyltig,意为“有罪的”。组合在一起,直译为“辩护自己有罪”,即认罪。
主要用于法律文本和新闻报道,描述刑事诉讼程序。在日常口语中较少使用,但有时用于比喻,如承认错误。在正式法律文件中,是标准表达。在新闻报道中,常用于描述嫌疑人或被告的认罪情况。
该短语为不及物动词短语,主语为人。常见句型:主语 + plead guilty (to + 罪名)。例如:He pleaded guilty to murder. 注意 plead 的过去式为 pleaded 或 pled(美式英语常用 pled)。不可直接接宾语,需用介词 to。
与 admit guilt 相比,plead guilty 更正式,特指法律程序中的正式认罪。admit guilt 可用于日常,指承认错误。confess 强调坦白,通常涉及道德或宗教层面。acknowledge fault 是正式但非法律用语。
该短语是中性的,不包含褒贬色彩。常用于正式语域,避免在非正式场合误用。常见误用是省略 to 直接接罪名,如“plead guilty murder”,应为“plead guilty to murder”。